這個月初,

尼克出差去底特律再加上回溫哥華三天,就有三個禮拜在國外。

我也樂得回娘家跟爸媽住一起,雖然還是會很想老公,

不過總比一個人在家好。

 



尼克回溫哥華的時候,聽公婆說了加拿大公民法修法的事情,為此有些困擾,

是因為加國報紙上一則關於加拿大公民在海外生子卻拿不到加國國籍之事。

我們當然會希望給北鼻多一個選擇,如果可以絕對希望孩子可以拿到加國國籍,

但如果在海外生小孩有國籍取得上的問題,這就問題大了。




一來,我並不想回加國生小孩,這其中牽涉太多問題及困難;

二則,若在海外生有國籍問題,那該如何取捨?




由於一時之間也無法得知詳細內容,

因此上雅虎知識詢問有無知道相關資訊的網友,

所幸有位很熱心的網友詳細答覆了,內容如下:


雖然你是移民, 但小孩公民跟你沒關系.重點是你的先生.


你說他在加拿大住過, 宣誓拿到的加拿大國籍,

小孩在海外出生(第一代)也會有加拿大籍. 放心去申請就可以了.

法律改的是, 如果你的小孩也在海外生小孩
,那他的小孩

(兩代在海外生, 就是你的孫子/女)就不是自動有加拿大籍了.


相關資料請參考:


From FAQ:

http://www.cic.gc.ca/EnGLish/information/faq/citiz...


http://www.cic.gc.ca/EnGLish/citizenship/rules-citizenship.asp     


What does the new citizenship law that came into effect on April 17, 2009, do?
 


The new law simplifies citizenship rules by:
 


2.limiting Canadian citizenship to the first generation born   to Canadian parents outside Canada;

 

參考資料 http://www.cic.gc.ca/EnGLish/citizenship/rules-citizenship.asp




* 法律的考量是,不要讓跟加拿大沒關係的後代,把加拿大公民身分一代代的傳下去.


    出事的還要政府出兵出錢去保護.你的小孩算是第一代,所以是ok的. 




Q: 全家人都有住滿規定年限而取得的加國國籍,這樣我老公也能算第一代移民?


A: 是的,因為是他自己住滿宣示拿到公民的.不是因為出生時父母已是公民給他的.


Q: 所謂第一代和第二代等等是如何區分的?


A: 你的孩子如果在台灣生,這個孩子是第一代海外出生的公民.
     

      如果你的小孩又在加國外生小孩,你的孫子就是第二代海外出生的,就不是公民 
     

      (有些例外, 比方說當外交官, 為加國政府服務, 海外駐兵等)




這位網友回答的很詳細,讓我在很焦急的時候好像服了一顆定心丸,

另外,我也在新聞搜尋中,找到溫哥華世界新聞網的此則新聞,

顯示公民法的確於2009年4月修改,造成許多在海外工作公民生育下一代的困擾。
 



世界新聞網(溫哥華)-北京出生,淪為無國籍:

http://van.worldjournal.com/pages/full_van/push?ar...





如果照新聞和Jerry的說法,我應該可免於要在哪裡生小孩的困擾,

只是就這樣的修法,實在很難理解加國保守黨議員的想法。



因為,加國就業不易是事實,有幾百萬的公民在海外工作,

而這些公民在某些限制條件下,在海外所生的小孩卻無法取得國籍,

還必須藉由移民手續才能讓孩子也成為加拿大公民,很難了解這種邏輯。




我以為,加國政府不會做這種將公民分為兩個等級的歧視行為,但是卻發生了。



平心而論,若加國政府真不希望國籍在跟加國不相關的人身上傳衍,

那應該修法的該是-屬地主義,為什麼那些專程到加國生小孩的人,

他們或許都不是加國公民,卻只因為到加國產下孩子,

孩子就可以取得國籍呢,這才是真正與加國不相干的人吧!




修法不修改這種部分,

卻改而將擁有公民身分的國人區分為兩類,保守黨議員在想些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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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iv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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